职工法援风雨十年路
来源:河北工人报
2014-02-19
2月13日,石家庄市职工法律援助团(以下简称职工法援团)律师王胜利在和宋风顺研讨其哥哥宋风喜工亡赔偿的行政复议案。按规定,行政复议案并不在律师的法律援助范围,但考虑到职工家庭的实际困难,王律师还是自愿放弃了案件代理收益,乐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团从2013年底成立10年以来,至今已经培养了涉及工伤认定赔偿、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确认等涉及职工权益的各类劳动纠纷援助的专业律师数十名,成功援助劳动争议案件2000余件,涉及9000余人次;法援队伍也从开始的51名律师,发展壮大到如今的近百名律师、千名工会干部和职工志愿者。其中一名律师为中国工会十五大代表,三名律师先后被评为市劳动模范、九名律师荣获石家庄市五一建功立业奖章;张雪敏等20名律师被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石家庄市总工会以其超前的思维和创新的理念和方式方法,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将一个个一触即发的群体劳动纠纷案件,办成让各方满意的“铁案”,使这支队伍成为法院和劳动仲裁委解决职工群体纠纷离不开的力量。
今年春节前,上任不久的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王俊英专门看望并慰问了参与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的援助团成员;为给职工法律援助团律师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市总工会在调整办公用房时,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高翠君专门批示要求为援助团专设一间办公室。十年来,援助团从无到有,从小到强,走出了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法援路。
■名噪一时的“工会经费第一案”
2004年4月18日,是个普通的日子,但对于职工法援团来说,却值得记忆。当日,省会某军工企业工会刚刚上任的张主席,发现其下属分公司4年没拨付工会经费,在多方交涉不成的情况下求助了职工法援团。陈怀印律师援助这个案子后,及时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依法足额拨缴拖欠的工会经费。
回忆起这个案子的始末,陈怀印至今仍心海难平:当时,桥西区法院根本没接触过类似案件,法官也不清楚是否可立案。陈怀印对此早有准备,他掏出《工会法》文本,打开第四十三条,读给法官听: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河北省贯彻<工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当月经费。
据此立案后,法院经积极协调,被申请人拨缴了拖欠的数万元工会经费,该案曾在全国工会系统名噪一时。
依法维权,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职责之一,也是职工法援团的办案准则。但职工法援团的穆新军律师说,他们常遇到职工们反映的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况,让他们欲罢不能。
石家庄市人民服装厂女工乔会君,1999年与企业签订《离岗协议》,约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离岗到退休前,单位不发工资和福利待遇;2003年办理了退休手续。最近几年,乔会君腿部浮肿需治疗。2013年,提出单位没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她不能享受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双方发生纠纷,乔会君申诉到新华区劳动仲裁委。仲裁委以超过申诉时效为由,依法驳回申诉,之后,起诉到新华区法院起诉。此时,穆新军律师为乔会君提供了援助。
穆律师说,按照规定,乔会君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甚至在签订离岗协议时,就应知道自己的医保权益受到侵害,不能等到十几年后用到医保报销了再追究,这显然超过了时效。但我们是总工会的职工法援团成员,就得想方设法为职工维权。为职工缴纳包括医保在内的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因此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错,穆律师建议通过法院调解化解纠纷。今年春节从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获悉: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给乔会君1.2万元。
■接力中的苦与乐
“2003年底,职工法援团组建时,正是进城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发生工伤维权难等劳动纠纷频发之际,给石家庄市的和谐稳定带来消极影响,市总工会出于维权维稳的考量,从全市各律师所抽选51名优秀律师组团,由市总工会法律部具体管理……”现为石家庄市总工会正县级干部、时任石家庄市总工会副主席尤振昌和记者谈起当时他牵头成立援助团的初衷,感慨颇多。
起步阶段,职工法援团的工作主要是个案代理,代写法律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等。当时法律部只有两个人,工作异常繁忙,但这没影响他们主动维权的激情。职工法援团成立不久,他们在媒体上看到来自云南等地的3名进城务工人员因老板携款藏匿,工资被拖欠而忍饥挨饿露宿街头,援助团代表市总工会设法找到他们,并送去食品和衣物,核实案件后,与裕华区总工会及劳动监察大队共同努力,及时为其追讨回2万多元工资。
2004年3月,王国军等78名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援助其向某建筑公司追讨被拖欠的10万元工资。职工法援团指派胡昊律师援助,提起劳动仲裁,及时追回了务工人员的血汗钱。此后,律师们自发整理材料,到省会一些建设施工现场宣传这个案例,大大震慑了建设领域故意欠薪的不法行为。
其实,起步阶段的维权工作并非一帆风顺,有时也充满了艰辛,甚至危险。当时郊区一个村办企业的职工来反映工资被拖欠,律师、市总工会干部及派出的摄像取证工作人员前去调查取证,结果被用人单位“软禁”在办公室里,对方情绪激动。经过艰苦交涉,最终用人单位勉强支付了职工工资。
尤振昌说,职工法援团至今走过了10个年头,石家庄市总直接管理这项工作的法律部部长从侯国海、王敏,到孙书平,分管领导也从2004年由他变为时任市总工会副主席王艳芳,但不变的是,大家一致认为这项工作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最好切入点,也是工会组织履行工会维护职责,服务大局的最直接、最有力的体现,接力很顺畅。
“不但管理和分管工作很好地完成了接力,律师们对于疑难案件,也主动做好接力工作。”现在仍然分管这项工作的市总工会调研员王艳芳说。
■让仲裁委和法院刮目相看
2011年,石家庄市总工会又做出一个大胆尝试,与市中级法院、市人社局、市企业家协会四部门联合成立了市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市总工会设劳动争议调解庭,为劳动争议案件提供诉前调解。
2011年,省会环卫工高生存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头部受重伤呈植物人状态,花去巨额医疗费。市总工会领导专门到医院看望、送去了慰问金。李宏伟律师接受指派,先通过诉讼使其得到70余万元赔偿,用于先期治疗,后经工伤认定程序,以及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多方协调,最终,在调解庭结案,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高生存44万多元工伤赔偿款。据统计,两年多时间内,他们已成功调解20多个典型、疑难案件,涉及职工90人,实现了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和政治效益的统一。
“这个做法,让工会充分发挥了与企业和职工联系密切的优势,也为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减压不少……”石家庄市人社局分管劳动仲裁工作的副调研员王其斌说,去年光明日化公司在搬迁过程中,与几十名职工发生劳动纠纷,市劳动仲裁委在依法裁决后,职工对仲裁结果不能理解和接受。王其斌给王艳芳打电话,希望市总工会的调解委员会介入解决。后在市总工会和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光明日化同意拿出68万元,作为对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们的补偿,有效平息了一起集体纠纷案。
职工法援团的出色表现,通过口口相传,成为职工们寻求法律援助的第一选择,也成为石家庄市法律服务界的一个靓丽品牌,更是劳动仲裁委和法律离不开的伙伴。
■机制创新 赢得企业赞不绝口
“职工法援团的工作能有这样的好局面,与管理机制的完善、创新是分不开的。”李宏伟律师作为首批参与进来的律师,切身体会到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带来的变化:2003年职工法援团成立之后,制定、修改完善了《职工法律援助办法》、《职工法律援助团章程》、《职工法律援助团经费使用办法》和《实施细则》、《石家庄市职工法律处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健全了“专家会诊”、职工法援团“三亮”、经验交流、评先激励机制等四项制度;从市总工会每年在年度工作预算中拨付资金,到现在市财政补助办案经费与市总工会对培训授课予以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为援助团工作的规范启动、良性运作,扮靓品牌,都提供了有力保障。
王艳芳说,这10年来,职工法援团的工作内容和援助对象也在不断拓展、扩面,用各种活动推动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从2005年开始,职工法援团连续开展“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系列活动”,成立“专家顾问团”,对一些重大疑难援助案件进行指导,使援助范围也从原来单一的困难职工,扩大到了包括劳动法规定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援助案件,也从单一的劳动争议案件,延伸至因劳动权益涉及到的人身权、财产权、民主权受侵害的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职工需求;活动方式也从等职工上门求助到组织百名律师走出去,下基层、“双百”普法服务、职工法援团律师和企业双向对接为企业及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大大扩大了职工法援团影响力。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王振文说,对接服务,律师主动上门为企业讲授法律课的做法很受欢迎,他们公司包括董事长在内的管理层都听了课,认为对依法管理企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去年,该公司下属分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100多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500万元,分公司没能力支付,导致矛盾不断升级。该公司工会与公司行政有效沟通后,与农民工协商解决了这起纠纷:由公司先垫付300万元,剩余200万元由分公司筹措后,分期支付。垫付的300万元,公司择机再向分公司追偿。“如果不是法律培训发挥作用,作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拖欠了农民工工资,想说服公司行政为分公司垫付资金解决纠纷,谈何容易!”王振文深有感触地说。
■职工法援团展现“磁铁”效应
“殊不知,这些律师的办案补贴并不高。从成立之初,每个案件办案补贴从80元-500元,一直没变过,因为市财政和市总工会的补贴总是有限的,但我们的律师却乐此不疲,这让市总工会领导班子非常感动。”王艳芳说,市总工会历届领导都从各方面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10年来,先后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市总工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精神鼓励,律师们的荣誉和工作面涉及和拓展到工会系统及法律界的方方面面:胡昊律师被推荐为中国工会十五大代表,李宏伟曾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奖,陈怀印被全总授予“全国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荣誉称号,这三名律师先后被授予市劳模荣誉称号;苗利红等九名律师荣获石家庄市五一建功立业奖章;张雪敏等20名律师被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只要一个电话,我们手头案子再多,也要放一放,职工法援团的事是第一位的,随叫随到!”陈怀印律师深有感触地说,职工法援团就像块“磁铁”,让我们这些自由职业者有了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让我们感受到了被尊重和重视,大家越干越有劲。
(《河北工人报》记者王井堪 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