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大学习”全省职工网上诵读大赛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总工会
2020-07-29
冀工字〔2020〕17号
河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大学习”全省职工网上诵读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总工会,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科室、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真正做到让职工入脑入心,以全省职工“大学习”活动为总要求,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办“大学习”课堂建立职工读书小组深化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工诵读活动的意见》部署,省总工会决定举办“大学习”全省职工网上诵读大赛,组织全省职工紧密结合工作、学习、思想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内容
以“大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诵读主题。在认真参与职工“大学习”课堂和职工读书小组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主题,重点学习诵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著,学习诵读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诵读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诵读总书记关于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重要指示,学习诵读总书记深切关怀职工生产生活的重要指示,学习诵读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国工运史。从以上有关篇章著作中选取感悟最深、体会最多的内容进行诵读,采取个人吟诵、朗诵、背诵,集体演诵、唱诵、讲诵等多种形式,表达对党、国家和人民的祝福,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向往,用最真最美的声音,诵读出新时代最美的赞歌。也可以结合所学所感所思所悟进行诵读演讲和故事分享,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从学习诵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收获思考感悟、汲取营养力量、取得成长进步以及推动企业改革创新、解决生产发展难题、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故事。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4日—7月31日。
三、参赛对象
全省职工及广大诵读爱好者、基层工会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赛方式
参赛方式分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网站端参赛和个人直接在微信小程序端参赛两种形式。
1.微信小程序——个人参赛端口。
职工个人关注“冀工之家订阅号”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我要诵读”即可参赛。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2.网站专区——单位参赛端口。
各基层工会登录“冀工之家—基层工会服务平台”(网址:http://jiceng.hebzgfw.cn),在“职工诵读活动”-“网上诵读大赛”专题中进行投稿参赛。参赛以视频形式为主,可综合运用音舞诗画等艺术形式。基层工会对作品进行把关后,在相关专区上传已经制作好的诵读作品(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支持mp4、wma等格式),上级工会审核通过后即可观看、点赞、分享。
五、活动规则
1.诵读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正确导向,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可选用诵读小程序自带的诵读素材库;也可自行准备与主题相关的诵读素材。
2.诵读需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晰,表达流畅。个人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单位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参赛作品将择优在“冀工之家—基层工会服务平台”“冀工之家订阅号”进行集中展示,并进入活动排行榜,可点赞、转发、评论、分享。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相关赛事。
4.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归原创者所有。活动组织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拥有展示、报道和宣传的权利。
六、评分方式
1.职工点赞:在活动页面开放作品点赞投票功能,按点赞数量积分排名。
2.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对所有作品内容、形式、质量等进行评审、评分。
3.微信点赞排名成绩与专家评审分数综合得出最终成绩。
七、奖项设置及要求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人气作品奖、优秀单项奖及优秀组织若干名。
全省各级工会要结合“大学习”活动和“七一”前后有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安排,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发动职工踊跃参与。
联系人及电话:徐小丽 0311-67569151,刘志超 0311-67569092;技术咨询:田苹 18008627836。
附件:微信小程序端参赛说明
河北省总工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