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哪些单位应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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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管辖区域内,除财政预算拨款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系统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和省总对口单位工会、工会保留自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在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登记的企业、非财政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统一纳入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
1.工会经费缴费单位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
2.工会筹备金缴费单位是指开业投产满一年后,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上级工会批准成立工会组织后,改为缴纳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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