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总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积分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省总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积分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开展建设模范机关、 党支部质量提升、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持续深化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管理,使机关党员和各基层党组织之间有“看得到、算得清、比得着”的量化指标,促使学有榜样、做有方向、评有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积分管理由省总机关党委负总责,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本办法具体执行。
二、积分构成
第三条 日常积分由基础分、管理分、负向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为得分项,采用百分制;管理分为加分项;负向分为扣分项。
第四条 基础分。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学习、工作、 组织生活等基本情况进行评定。按照《省总工会基层党组织日常考核标准》(附件1)和《省总工会党员日常考核标准》(附件2),对照具体内容和分值,逐项进行考核,计算得分。
第五条 管理分。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支持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定。按照《省总工会机关党建日常管理考 核标准》(附件3)进行评定,逐项对照进行考核加分。
第六条 负向分。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统计。按照《省总工会机关党建日常管理考核标准》(附件3) 进行评定,逐项对照进行扣分。其中,出现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日常考核成绩清零。
三、积分核算
第七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基础分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自评打分,将各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基础分报表报经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省总机关党委备案。
第八条 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负责管理分和负向分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第九条 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负责总分的统计核算工作。总分即基础分、管理分和负向分之和。其中,基础分为各季度基础分的平均分,管理分和负向分为各季度累计积分。年底进行统计,并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积分运用
第十条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管理积分纳入省总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管理积分是党支部质量 提升工程考评和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主要标准。
五、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总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考核标准;
2.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党员日常考核标准;
3.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党建日常管理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