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 工作。

习近平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委员会

李锋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31日 文章来源:河北工人报

李锋,男, 1982年9月出生,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水暖供应分公司西港供热一队炉三班组长。 

在平时的工作中,李锋同志立足岗位实际,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努力工作、耐得平淡作为自己的准则,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地工作着。 

在日常生活中,他时刻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现出令人振奋的浩然正气。2017年4月21日上午9点左右,李锋同志下夜班行至沧州渤海新区广场人工湖时,发现一名中年女子跳湖轻生,生命垂危,水性不太好的他立即跳湖救人,几经曲折将中年女子成功救出,他救人的英雄壮举受到了围观市民的高度称赞,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深刻内涵。 

李锋同志无论在部队期间,还是转业后来到水暖供应分公司工作,始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他在部队服役期间,曾担任代理排长,并多次荣获“优秀士兵”“优秀共产党员”“红旗车驾驶员”等称号;在2017年8月荣获河北港口集团公司“优秀复转军人”称号;2017年7月荣获河北港口集团公司“党员先锋岗”称号;2017年7月荣获河北港口集团公司“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3月荣获河北港口水暖供应分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2018年5月被授予河北省国资委系统“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2019年4月荣获秦皇岛市总工会“最美秦皇岛人·最美工人”称号。 

2007.11 被66109部队评为“优秀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8.06 荣获66109部队政治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0.11 被66109部队政治部评为“优秀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7.03 荣获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水暖供应分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2017.07 荣获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先锋岗”称号; 

2017.07 荣获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7.08 荣获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优秀复转军人”称号; 

2018.01 荣获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最美职工”称号; 

2018.05 被授予河北省国资委系统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9.04 荣获秦皇岛市总工会“最美秦皇岛人·最美工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