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 工作。

习近平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委员会

十、工会经费列支的职工集体福利项目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文章来源: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等,可以按照《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用工会经费对会员进行慰问。会员慰问范围,其工资纳入计提和拨缴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1.逢年过节慰问。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2.会员生日慰问。基层工会可以按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标准,为会员购买生日蛋糕或者发放蛋糕券。 

  3.会员结婚慰问。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 

  4.会员生育慰问。符合政策生育头胎,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生育二胎、三胎的,每次可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 

  5.会员生病住院慰问。会员生病住院,可给予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一会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慰问一次为限。 

  6.会员或会员近亲属去世慰问。工会会员去世,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近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可按当地风俗习惯以工会的名义购买花圈等。 

  7.会员退休离岗慰问。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欢送,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8.其他集体福利项目。包括组织“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开展子女托管、托育服务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