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 工作。

习近平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委员会

七、有特殊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工会经费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文章来源:

  缴费单位因经营困难、连续三个月以上发不出工资的,可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向县以上工会申请缓缴工会经费,县以上工会应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